近来,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陕西局发布《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陕西局关于2023年二季度调整煤矿分类的告诉》(以下简称“告诉”)。《告诉》称,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陕西局依据全省煤矿近期出产建设状况改变、严重危险查办及安全出产事端状况,考虑煤矿分类各要素,严厉依照煤矿分类细则、分类程序,比照本年头分类成果,经研究决定对28处煤矿类别从头进行界定,予以调整。
其间,府谷县田家寨镇新田煤矿、旬邑县席家山煤矿、陕西神木市三岔煤矿等三家煤矿方案封闭退出。《告诉》内容如下:
依照《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督查作业的辅导定见》(煤安监督查〔2018〕15号)和陕西煤矿安全督查局、陕西省应急办理厅《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分类细则的告诉》(陕煤安监一发〔2020〕178号)要求,依据全省煤矿近期出产建设状况改变、严重危险查办及安全出产事端状况,考虑煤矿分类各要素,严厉依照煤矿分类细则、分类程序,比照本年头分类成果,经研究决定对28处煤矿类别从头进行界定,予以调整(详见附件)。
各处室要依照调整后的煤矿分类施行督查。对调整为长时间停产停建或拟封闭退出的D煤矿应加强巡查;对近期复产复工的D类调整为其他类其他矿井,应及时展开现场入井督查。对查办严重危险、产生安全出产事端的矿井,由其他类调整为C类的,要按督查周期掩盖督查频次;对近期查办严重危险、产生安全出产事端,已是C类(D类)的矿井,要加大盯防、督查法律力度。其他未调整类其他煤矿仍按原分类成果履行。
各驻地督查法律处将本文件精力传达至各相关产煤市、县(市、区)煤矿安全监管部门,催促各级煤矿监管部门依据煤矿分类调整状况,及时作出调整监管方案,加强日常监管作业。
五、产生安全出产事端或查办严重危险,本已为C类(D1类),要加大盯防、法律力度的